关于《任丘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》的政策解读
2026/04/03
《任丘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于2026年3月19日由任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,于2026年3月19日实施,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:
一、《办法》制定的背景和目的
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,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,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,规范土地储备流程,完善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监管,确保土地出让工作顺利进行,提升储备土地管理服务水平,《办法》列入了2026年度任丘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,根据工作计划要求,制定本《办法》。
二、《办法》制定的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)、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》(自然资规〔2025〕2号)、《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》(财综〔2018〕8号)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,结合昆明市实际,制定本《办法》。
三、《办法》的主要内容
《办法》包括总体要求、土地储备组织结构、土地储备计划、储备土地范围及入库标准、前期开发、管护临时使用、土地供用、土地储备资金管理、监管责任、附则十个章节共三十条。
第一章部分重点明确文件起草的目的、适用范围、职责分工等内容。
第二章明确了核心管理架构监督管理和各主体责任划分。
第三章土地储备计划,依据国土空间规划,统筹未来三年储备规模,优先储备空闲、低效存量建设用地(严控新增征地)
第四章明确入库标准及入库。一是明确储备土地入库应达到的标准;二是明确入库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可不纳入入库范围的情形。
第五章明确了土地的前期开发的标准。
第六章明确了储备土地管护方式和储备土地临时利用。
第七章明确了储备土地的供应要求和程序。
第八章明确了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标准和要求。
第九章1.强调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的融资收益平衡、还本付息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;2.对财政部门的审核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。
第十章明确了有效期限和实施时间。
2026年4月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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